第八章
第八章——反駁續。我們能否以人類兒子的類比來決定這個問題,即兒子比父母晚生?不能,因為類比的重點在於同質性。時間不涉及「兒子」的概念,而是附帶的,且不適用於神,因為祂是無部分、無情感的。聖經中「道」和「智慧」的稱謂,保護我們對祂和祂的兒子的思想免於這種誤解。神不是一位創造者,從永恆就潛在地是,因為創造不像生殖那樣與神的本質相關。
腳註
[1] 見上文《論諭旨》第6節。問題是,哪種「兒子」的意義適用於神性?天主教徒說,其本質意義可以適用,即同質性,而比父晚生的觀點取決於一個條件,即時間,這在神的情況下是不可能存在的。同上,第10節。另一方面,亞流主義者說,假設一個真正的兒子,就是不敬虔地思考神,因為這意味著分裂、改變等。天主教徒回答說,物質性的概念與神性本質一樣,與時間一樣是外來的,正如神性的子職是永恆的,所以它也清楚地排除了不完全或擴展。
[2] 正是從這樣的表達中,希臘教父們被指控為三神論。事實是,每一個比喻,由於其某一方面的不完整性,單獨來看,都傾向於異端。單獨的「兒子」稱謂暗示著第二位神,正如「**道**(Word)」稱謂暗示著一個單純的屬性,「工具」稱謂暗示著一個受造物。所有異端都是對真理的片面看法,它們的錯誤不在於它們說了什麼,而在於它們否認了什麼。另一方面,真理是一種積極而全面的教義,因此必然是奧秘的,容易引起誤解。見《論會議》第41節,註1。當亞他那修暗示永恆的父在子裡面,儘管祂仍然是祂自己,就像一個人在他的孩子裡面一樣,他只專注於子與父同質且平等的觀點,這是亞流主義者所否認的。參見《講道集》第三卷,第5節;偽亞他那修《對話錄》第一卷(Migne xxviii. 1144 C)。聖西里爾甚至似乎否認每個個別的人可以被視為一個獨立的實體,除非像三位格那樣(《對話錄》第一卷,第409頁);聖格列高利尼撒則說,嚴格來說,抽象的「人」,被賦予個別的人,仍然是一體的,這是為了說明神聖的合一。致阿布拉比烏斯,第二卷,第449頁。見佩塔維烏斯《論三位一體》第四卷,第9節。
[3] [但見《講道集》第三卷,第65節,註2。]
[4] 聖亞他那修的教義是,神本身包含一切完全,凡在受造物中比其他事物更卓越的,都在祂裡面以完全的形式存在。因此,如果光芒從光中產生這樣的生殖比孩子從父母中產生更完全,那麼這就屬於,並且超越地屬於全能的神。
[5] 這是教父們熟悉的觀點,即我們主的神子身份在於祂是**道**(Word),或者如聖奧古斯丁所說,基督之所以是子,是因為祂是**道**(Verbum)。奧古斯丁《書信集》第120封,第11節。參見《論諭旨》第17節:「如果我談論**智慧**(Wisdom),我談論的是祂的後代」;提阿非羅《致奧托呂庫斯》第一卷,第3節:「**道**(Word),心智的真正兒子」;革利免《勸勉書》第58頁。佩塔維烏斯精確地討論了這個主題,涉及神聖生殖與神聖發出的區別。《論三位一體》第七卷,第14節。
[6] 《講道集》第三卷,第67節。
[7] 異端分子經常將敬虔作為他們反對教會的原因;如果連亞流都假裝如此,那麼在任何其他人身上都可以預料到這種藉口。「哦,愚蠢而不敬虔的恐懼,」聖希拉里說,「以及對神的不敬虔的擔憂。」《論三位一體》第四卷,第6節。這在關於道成肉身的天主教教義方面更為普遍。參見《阿爾克勞斯行傳》[Routh. Rell. v. 169]。奧古斯丁《反對塞昆杜斯》第9節,《反對浮士德》第十一卷,第3節。正如摩尼教徒否認我們主有身體,阿波利拿留派則否認祂有理性靈魂,仍然假借敬虔之名,因為他們說,靈魂必然是有罪的。利昂提烏斯將此作為他們的主要論點,**ὁ νοῦς ἁμαρτητικός ἐστι**(ho nous hamartētikos esti,心智是有罪的)。《論宗派》第四卷,第507頁。另見格列高利拿先《書信集》第101封,致克萊頓,第89頁;亞他那修《反對阿波利拿留》第一卷,第2、14節。伊皮法尼烏斯《錨定書》第79、80節。亞他那修等人因此稱阿波利拿留派的教義為摩尼教。見《反對阿波利拿留》第二卷,第8、9節等。再次,提奧多雷特的伊拉尼斯特,他主張類似的教義,不稱我們主為人。《伊拉尼斯特》第二卷,第83頁。另一方面,歐提克斯會稱我們主為人,但拒絕承認祂的人性,仍然帶著同樣的聲明。利昂《書信集》第21封,第1節末。「禁止我說基督是由兩種本性組成的,或者討論我的神的本性,**φυσιολογεῖν**(physiologein,討論本性),」他在君士坦丁堡說。《大公會議》第二卷,第157頁[迦克墩會議第一次會議,第四卷,第1001頁,科隆版]。現代關於普世復原的論點也採取類似的形式:「我們難道不畏懼他人被判處永恆懲罰的觀念嗎?我們難道比神更仁慈嗎?」見馬太福音第十六卷,第22、23節。
[8] 見《講道集》第三卷,第59節等。
[9] 羅馬書第十一卷,第34節;同上,第九卷,第20節。
[10] 亞他那修的論點如下:正如兒子的本質是與父親「同質」的,所以受造物的本質是「從無中」而來,**ἐξ οὐκ ὄντων**(ex ouk ontōn);因此,雖然「從事情的本性來看」,全能的神永遠是父並非不可能,但祂永遠是創造者卻是不可能的,原因相同。見下文第58節:他在詩篇中將「它們將滅亡」理解為受造物本性的定義,而非事實。另見第二卷,第1節,他說:「對受造物和作為而言,說它們是**ἐξ οὐκ ὄντων**(ex ouk ontōn,從無中而來)和**οὐκ ἦν πρὶν γεννηθῇ**(ouk ēn prin gennēthē,在被生之前不存在)是恰當的。」見西里爾《寶庫》第9節,第67頁。《對話錄》第二卷,第460頁。關於潛在地作為創造者的問題,見上文《優西比烏書信》第11節,註3。